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关于进一步严肃
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纪律的通知
各有关人员:
为进一步正规考风考纪,严格考试纪律,创造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考试环境,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质量,根据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》(TSG 6001-2019)及有关规定,现将我中心考试纪律要求如下:
一、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将携带有关的物品如手机、电子设备、书籍、笔记等按规定统一放在指定位置,考试期间不得带入考场。
二、考生进入考场后按指定的位置就座,并将身份证摆在座位右上角备查。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和调动,不得随意走动,不准大声喧哗、吸烟,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,维护考场秩序,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,保持考场安静,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。
三、考生违反考场纪律,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认定为考试违纪、考试作弊,其所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,且取消本次考试资格:
(一)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;
(二)在考试过程中旁窥、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;
(三)未经考评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;
(四)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;
(五)在考试材料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、考号等信息的;
(六)故意销毁考试材料或考试设备的;
(七)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;
(八)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;
(九)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的行为。
四、我中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。为方便监督和反映问题,设举报投诉监督电话:0883-2155835;地址: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80号三楼党办。
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
2021年5月11日 |